一、本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爆发式增长的经济及金融背景
从宏观经济趋势来看,2008年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及后续的经济危机相继爆发,美国政府动用数千亿美元救市。与此同时,为了稳定经济,中国政府随即推出规模数万亿人民币的经济刺激计划,在货币及信贷宽松的扩张政策下,资金大规模投向制造业、地产、基建等项目。在投资的驱动下,我国在2009年保持了接近9%的GDP增长率,保障了就业民生、维持了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不断推高,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对价格信号的干扰使得企业对后续的经济发展过于乐观,从而未能抓住机会在危机中思变、及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经济刺激的短期效果过后,经济增速持续回落,导致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低附加值行业及其他传统低端制造行业高供给、高库存、低需求的产能相对过剩格局。
从生产要素来看,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在人力成本方面的优势使得“中国制造”在全球市场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来劳动力供需关系变化,以及劳动保护法律的完善,造成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一方面,工资的上涨进一步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但另一方面,也使生产要素结构发生了改变,令到产业链中低端,以人力成本为优势的制造业面临更大压力,某些竞争力较弱的企业甚至陷入破产关闭的困境。
从金融体系方面来看,2009至2010年在信贷政策相对宽松的环境下,中国银行业释放出大量信贷。为了获取规模扩张和业绩增长,微观领域某些金融机构甚至不惜通过短贷长借、借新还旧降低放贷标准发展业务。随后出现的信托、理财、资管、以及影子银行等类金融手段,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金融体系扩张,延缓了金融风险暴露,推迟了整体不良资产周期。自2011年起,为了防止宏观经济过热,商业银行在宏观调控措施下逐步通过提高授信条件、压缩额度、部分机构甚至采用停贷等方式收紧信贷、防范信用风险,这一方面引发了经营杠杆过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使得银企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了以钢贸企业为代表的部分中小企业,在联保模式下恶意“抱团欠贷”的现象。自2012开始的不良贷款反弹,终结了我国不良贷款“双降”的走势,随后的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企业信用状况恶化的客观环境,也使得我国金融体系整体风险状况进一步提升。
从房地产行业来看,随着国内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在前期宽松政策下形成的市场膨胀、库存压力过大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随着房市逐渐低迷、房价逐渐回落,房地产行业进入了供给相对过剩的调整期,房企利润率一路下滑、开发投资增速放缓、资金链日趋紧张,对一些以房地产资产捆绑实业经营的中小企业而言更是雪上加霜,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产业链也趋势向冷,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除了国内多种因素外,国际大环境下某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主张对国内的制造行业和出口企业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放大了早已存在的产能过剩和流动性问题。
基于以上背景,在经济环境变化及金融体系收紧的交叉作用下,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下行周期。自2013起,危机从局部蔓延开来,不良资产规模持续攀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概念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被正式提出。随后中央确立了2016年改革的五大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其中“去产能”是改革的第一步,只有真正淘汰落后产能,才有可能释放资源,创造新的有效供给,在去产能的过程中,资本效率与坏账处置是焦点之一。在去产能环境下,银行业坏账压力逐渐增大,在压力情景下潜在不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参照其他国家经济下行期坏账水平,预计未来国内不良率仍有显著上升风险。坏账压力在去产能的重点行业将会变得很大,如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伴随企业的关停并转、兼并整合,预计坏账压力将继续攀升。
二、2016年全国以及各地区银行业,不良贷款数据统计分析
(一)全国整体情况
2017年2月22日,银监会发布2016年四季度主要监管指标数据,2016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1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4%,比上季度末下降0.02个百分点。
2012年2季度以来,银监会披露的商业银行不良率一直处于攀升态势,2016年4季度终于首次出现回落。不良贷款余额依旧增加但是增速有所放缓,2016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万亿,较年初增长19%,相比2015年增长51%,环比3季度末增长1.2%,增速出现下滑。
2016年末农商行不良率2.49%,环比下降2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2349亿元,环比3季度末减少115亿元,农商行不良实现双降,是商业银行不良率回落的主要原因。城商行年末不良率1.48%,环比下降3个百分点,年末不良贷款余额1498亿元,环比仅增加10亿元,相比3季度增加68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增速放缓。国有大行年末不良率为1.68%,环比3季度末上升1个百分点,未延续3季度下行趋势,3季度不良率环比下降2个百分点,国有大行年末不良贷款余额7761亿元,环比增加103亿元;股份制银行年末确认不良较多,年末不良率1.74%,环比3季度末提高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407亿元,环比增加237亿元,是商业银行不良增加的主要来源(4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加183亿元)。截止2016年末,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分别是51.3%/22.5%/9.9%/15.5%。
2016年末商业银行的关注类贷款余额为3.35万亿元,环比3季度末减少1246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环比下降23个百分点至3.87%的水平,关注类贷款余额和占比实现双降。
(二)全国主要省市不良数据
全国主要省市不良数据全国来看,上海地区的不良在1季度就实现了双降,率先在全国实现拐点,且不良处于低位,资产质量表现较好。浙江省2季度开始也出现了双降,4季度江苏省的不良余额依旧在增加,但不良率已处于下行通道,4季度的不良率也没有出现回升。整体来看,长三角地区的资产质量已经明显改善。
内陆地区来看,东北三省不良率一直处于高位且未见改善迹象,贵阳、甘肃的不良也持续双升。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的因素,不良出现拐点的时间点要晚于沿海地区,但趋势上升的幅度随着国家一系列支持经济的政策措施以及企业的盈利回升也会放缓。
四季度长三角地区的资产质量继续改善上海地区不良延续双降趋势:2016年以来,上海银行业不良进入双降趋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止2016年末,上海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404亿元,环比上季度减少16亿元,不良贷款率0.68%,环比下降8个bp。
浙江地区不良3季度开始出现双降:2016年下半年浙江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是2012年浙江不良爆发以来首次出现双降,年末浙江省不良率为2.17%,环比上季度下降24bps,不良贷款余额1777亿元,环比减少161亿元。作为浙江省不良最先爆发的温州市今年一季度不良就实现双降,年末温州市的不良贷款余额217亿元,不良率为2.69%,分别比三季度末减少30亿元和下降44bps,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江苏省不良趋于稳定:2016年江苏省不良率已进入下行通道,但不良余额依旧在小幅增加,但增幅明显放缓。年末江苏省不良率为1.36%,不良余额为1262亿元,分别较三季度末持平和上升16亿元。
整体来看,长三角地区不良率已经触顶回落,一方面之前的不良经过了集中的大规模处置消化,另一方面2016年开始企业的活跃度提升、企业盈利开始企稳回升,不良生成率明显下行。分析预计该地区银行的资产质量将持续改善。
(三)从业绩快报来看上市银行4季度资产质量情况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4日,A股上市银行共有12家银行披露了2016年业绩快报,除去未披露3季度不良率的上海银行和张家港行,其中有3家银行(贵阳、常熟、江阴)不良率环比上季度出现了回落,4家银行(宁波、江苏、招行、张家港)与上季末持平,4家(无锡、吴江、浦发、中信)较上季度有所提高。
整体来看,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产质量有提升,也印证了银监会披露的4季度商业银行结构上的不良数据。股份制银行在四季度加大了不良的确认,不良主动暴露。分析认为上市银行目前披露的业绩快报中的资产质量整体上略好于预期。
从不良率的绝对值来看,东北三省、河南地区的不良率在全国省级地区处于较高的水平,上海地区的不良率最低。
假设未来三年商业银行受到去产能和去库存等多重影响,基于多家研究机构的预测,潜在不良贷款占比达到8%-10%以2015年贷款规模为基数计算,则潜在不良贷款为6.1万亿-7.6万亿元。此外,2015年银行在债券市场、应收账款和理财产品上的信用敞口约为40万亿元,若同样假设潜在不良贷款占比为8%-10%则潜在不良资产为2万亿-4万亿元。因此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结合时代特点进行创新和发展。
从2016年数据来看,目前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情况虽有所控制,但可能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只要实体经济元气没有真正恢复,银行不良贷款双反弹的可能性就存在,而且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数据可能还有一定水分。由此,尽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双升现象得到遏制,但当前大的经济环境依然没有真正改观,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仍然应该加强对贷款的管理,谨慎放贷,看准看稳,提高质量,切莫不顾风险盲目扩大信贷资产规模;尤其应注意产业政策性风险,调整好产业信贷结构,认真贯彻供给侧改革精神,控制对产能过剩产业再放贷,坚决压缩和退出僵尸企业贷款;而且目前还要注意房地产信贷增长,控制好房地产信贷增长幅度和节奏,防止造成房地产信贷出现新的膨胀局面。
2017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年,是“十三五”规划中的一个战略发展时期。当前,资本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坚持资本思维尤为重要。资本思维的精髓是结构性重组,宏观层面上的资本运作包括对全社会的资源进行整合,发挥资源效益。在产业链上淘汰和重组过剩产能,以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和生产效率。微观层面的资本运作,包括进行国企改革,关停低效、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优化市场上的资源主体。因此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结合时代特点进行创新和发展。
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策略
(一)依照市场化原则处置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应积极与社会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授信客户等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合作,抓住企业在并购、重组、参股、定向增发、发债、首发上市等方面的机会,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并购、重组机会,运用资本市场平台,寻求不良资产处置的新途径、新渠道。同时,应积极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手段。将不良资产等缺乏流动性但预计可以创造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信用增级,设立特别目的公司,通过承销商采取公开发售或私幕的方式发行证券,从而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出售、可流通的证券产品。
与过去三十年其他儿次不良资产周期不同,中国本轮不良资产大潮是在市场环境下形成的,是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的风险理念和偏好,自主决定信贷的结果。虽然不良资产规模增速仍在加快,经营不确定性明显提高,但属于市场正常周期性调整的结果。
市场化行为需要市场化处理手段,市场化手段有其自身的市场化规则。如果将市场经济体系比作自然界,不良资产就是大自然新陈代谢的必然产物,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就如同自然界中的食腐动物和微生物,将能量从有机环境转入无机环境而得以再次利用,为其他生命体提供养料,可以调节经济运行中的惰性、化解过剩产能帮助排出体制内的毒素。
“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增长将进入“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攻坚期,市场这种价值调整及重生的能力,需要在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运行中培养形成,其重要性不亚于实物资产的生产制造及金融资源的投放,是经济发展保量提质、优化产业结构的必要阶段。同时,不良资产的出现及其处置工作的机制设计对中国银行业改革中的理念,如盘活存量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市场化环境下不良资产处置会得到很好的发展,即便过程艰难。
在当前形势下,虽然不良债权及其抵押质押物情况复杂,交易障碍重重,但困难与机会并存,市场经济体系有能力为不良资产的处置创造好的环境。不良资产市场是资金和技术双重密集型的市场,在制定处置策略的过程中应遵循以威廉姆斯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原理,即市场运行及资源配置有效与否,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交易的自由度大小;二是交易成本的高低。
目前不良资产处置主要依赖四大全国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一批区域内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其消化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成功的不良资产处置必须由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为其提供持续稳定的贯金供给和行业技术,因此需要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和产业结合的力量。金融是带着能量的信息流,不同领域的金融交易参与者,其背后反映的是不同群体对目标信息的判断,以及对风险的偏好。各个产业携带着知识和技术创新,为各类金融性投资打造提升长远价值的基础。健康的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创造一种环境,使其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能找到不同的组合,各得其所、各取所需,从而放大不良资产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自由度。
从不同的风险偏好及交易特征来看,我们可将不良资产的市场参与者划分为以下几种群体:一是以资产管理机构及投资银行为代表的参与主体,更倾向于采取批量转让的交易模式,利用资产包各债权资产信息的不对称低买高卖,进行套利交易,因批量之大而从中获得更大的成本折让,之后再将批量中的大包拆小包,通过更广泛的潜在买家渠道变现而获利;二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基金为代表的参与主体,其本身具有独特的诉讼清收、盘活、重组和处置等能力,对不良资产的背景、参与人的背景更为熟悉,更倾向于购买和处置特定地区、特定产业的资产;三是以周期性的产业基金为代表的参与主体,其资金具有长期性特点,根据对周期性产业的独特认识,敢于长期持有,从周期性的波动中套取资产价值,兼具策略
和价值投资的双重考虑;四是和零售资金对接的大中型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资金规模大,风险偏好低,虽然难以直接接触不良资产,但仍可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较好的资金配合主体;五是实业集团及其附属产业投资机构一类的参与主体,亟须在基于其目前所从事的产业基础上扩张产能和品牌,而新建不如购入一些经营不善的优质项目,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开金融壁垒,克服企业的负外部性,获得“1加1大于2”的协同效应。由此,该类主体会表现出对具有特定特征不良资产的偏好,以策略考虑为主导。
总之,在不良资产市场中,我们需要通过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及科学的、符合市场规则的架构设计,来构建一个足够庞大的网络以汇集不同偏好的参与群体,共同消化不良资产。
(二)充分发挥不良资产处置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另一重大问题就在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造成买卖双方价格上的重大差异,面对解决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各种问题,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各类主体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投资银行、会计师、财务及交易顾问、律师、行业专家及评估机构等中介的专业优势,帮助识别资产风险、评估资产价值、设计处置方案、搭建产品架构扩大销售渠道、协调沟通模式和方法。与此同时,知名机构的高信誉背景更有助于提升投资人对不良资产的信心,促进交易的达成。
首先,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来看,由于中国目前产生不良资产的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历史财务数据存在较多瑕疵,同时,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使得商业背景很难查实,所以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放贷过程中的尽职调查的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更专业地梳理财务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偏见或错误的判断,有利于卖方进行内部尽职风险管理,同时更便于买卖双方就目标资产进行高效和合理的谈判和协商。而且,会计师事务所也会担起财务及交易顾问工作,独立、公正地通过对目标资产的全面了解,综合法律和评估报告的意见和特定的处置方案,公允地提供和反映目标资产的价值,解决博弈各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财务及交易顾问会尽力协助买卖双方的合作,通过对市场信息的了解,提供合理又具有支持性的依据来减少买卖双方主观因素的影响。
其次,从律师参与方面来看,不良资产自身的法律服瑕疵和交易主体众多而引起的复杂纠纷及各方博弈造成了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壁垒,拥有专业经验的律师能更有针对性地处理相关法律问,提前进行相关风险预判。近年来,律师的角色逐渐从提供诉讼服务转变为不良资产处置产品的共同研发者,从产品设计、交易架构的设立、发行规则及后期的管理处置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再次,从投资银行的角度来看,其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不仅扮演着投资者的角色,而且是汇聚各类投资人及基金的重要平台,通过运用在产品架构设计、不良资产组包方式等多方面的技巧,不仅可以满足不同偏好投资人的现金流量需求,更可以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应该意识到,在专业服务机构的配合下,在产品结构设计方面,按机构投资人的偏好对不良资产进行分包、分层、切割等灵活组合,是一种切实的金融技巧而不是隐瞒问题。
此外,遍布经济体各处的各类小型顾问和独立咨询机构,好比生物体的众多毛细血管及神经结构,是汇聚信息、打通资源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既需要庞大的全国性专业机构,又需要无数的“微生物”级的灵活高效的小型机构参与,它们是健康的资产处置体系中重要的微观信息传导体系。
最后,从评估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情况复杂,特别是其担保方式多样化,未来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分布不确定性较大。资产评估机构作为独立专业的服务机构其对特定不良资产类型有着专业的见解,通过全面识别特定处置方案与资产内在价值的关系,可以公允地反映资产的可变现或回收价值,供买卖双方在多种情景下参考。
由此可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各种中介机构应各司其职,做到中立、客观、公正,从不同的层面为交易达成做出贡献,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降低金融信息不对称风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使各方参与者能在更加一致的信息平台上进行交易。
(三)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盘活不良资产
要利用抵债转债等手段,实现以时间换空间。对于暂时难以变现或强制变现损失较大的优质不动产和股权等,可不急于处置,避免在当前低迷的市场上低价处置,等待后续房地产和股权交易市场回暖后再溢价出售。
从现阶段来看,不良资产的化解主要有两种模式:诉讼清收和盘活重整。诉讼清收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常用手段,即以提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将不良资产进行切割、查封、变卖来达到变现清收的目的。这是对原有经营体毁灭性的处置,其长期积累起来的人力资源、生产设备、产业能力等都将不复存在,是商业体的彻底消亡。而且当涉及的债权人数量较多时,相关破产清算的过程会由于过于复杂而变得漫长,例如中国第一起债务重组——粤海重组,由于参与的贸易债权人超过1000多家,涉及500多家企业、200多家债权银行,谈判过程十分艰难。而且从2008年开始的雷曼兄弟破产重组,直到今天仍然在进行中。
盘活重整的模式是成熟市场经济体中更为常见的手段,其并非债权人一味地让步,而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利益的再安排。无论是股东股权的出让还是债权人受到一定的本息削减的损失;都属于权利层面的重新组合。好的盘活重整能使处置资产在实体经营层面得到有效保持,避免有价值的资产变为沉没成本,做到“标本兼治”。
对于盘活重整在不同产业中的应用,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形。
首先,对于产业正常,净利润为正的企业,只因其杠杆过高,债务负担过重而导致暂时流动性不足,净现金流量为负。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债转股、引入并购基金、原股东出让股权等重组方式使得在权力层面由新的管理者接手,原资产正常经营,避免对企业自身造成冲击。
其次,某些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的企业,其因历史投资规模过大,在高利息、高税负以及高折旧的压力下,净亏损严重且短期现金流不足。对于此种不良资产的重组,债权人可能需要承受一定损失,但通过引入新的管理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整体价值要远高于破产清算价值,关键在于是否能找到愿意接手的相关机构,不但在财务上给予信贷流动资金,更能够在营运管理上给予支持与提升。
最后,对于产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压力较大的企业,由于人力成本上升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难以为正,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仍可在市场化的体系中找到重整突破的空间。通过跨地域、国际化的思维视角,一方面在国内寻求机会,向内地产能不足的区域进行迁徙,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中,可通过抓住全球产业组合的机会,将过剩产能转移到譬如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等存在严重供给不足的区域,换个思路来寻找新的投资者;同时,在新经济思维的“互联网+”新业态下,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能有效增强过剩产能的流动性,使其在社会资源再配置中得到集成及优化新生。
以国内服装制造企业H集团与互联网企业Y平台在“互联网+工业”方面的成功合作为例,H集团作为国内最早采用规模化生产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装企业,一直困扰于线下渠道的缺乏和线上定制的局限,企业经营一度跌入谷底。而互联网服务企业Y平台正是看中了中国市场容量可观的高端定制客户群体,通过新系统的研发,上门量体裁衣后将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直接传输给H集团开工,完工后由工厂直接点对点地发货,保证客户能在七目内穿上仅为制式成衣价的专属定制服饰。借助互联网搭建起的消费者与制造商的直接交互平台,传统服装制造业不仅解决了高库存的压力,走出了经营困境,同时还能将过剩产能转移到新的利润增长点上,成为行业领跑者。不仅在服装领域,利用类似的经营思维,在严重过剩的鞋制品领域,也逐渐出现了新型数字化定制鞋实体店,重组传统皮鞋生产线产能,提供线下激光三维度量加线上订单,实现72小时定制皮质鞋品送上门服务的新型业务模式。上述这种互联网创新思维的切入,其关键点就在于创业机构发挥其聪明才智,利用对行业专业认知的把握,通过租货、外包、定制化生产等一系列灵活的手段,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及成本结构,进行资源的重新整合和过剩产能的重新分配。
综上所述,在市场化体系下,盘活重整是一种更健康更常用的发展方式,其模式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现有生产力、维持劳动资源,避免失业率上升对经济运行态势造成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并使生产力在经济企稳向好时得以迅速恢复,是一种建设性的成长。
产能过剩只是在特定环境、特定区域下的相对过剩,放眼市场依然会存在产能不足的领域,所以只要改变其商业模式,将过剩产能分配到新的产品或新的市场中,就将有助于实体经济的再循环、恢复活力。例如美国2001年“9·11”事件后,面对大额的诉讼偿,各大航空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陆续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但其非意图于终止经营,而是借此机会陆续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帮助公司提高竞争力,在权力再分配的过程中,虽然原股东会出局,但公司各条航线正常运作,努力精简成本、提升效益、优化运营,解决了自身管理的缺陷,做到“破产不破业”由此可见,在重整的过程中,其核心是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需要不同的参与主体调动各自的智慧和资源来消化淘汰,使不良资产重新焕发生机。
盘活重整需要发挥大型专业服务机构的网络和知识优势,不良资产的处置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在分层次的市场中有大、中、小不同类型的参与者在市场这种“无形的手”下各司其职。在此过程中,大型专业机构有其独特的优势,大型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有其自身的优质网络资源,涉足产业链上下游全领域,利用其巨大的信息优势可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催生良性的交易市场。同时,其专业的金融人才、财务人才、熟悉交易过程的专家利用在行业领域中的知识优势,能迅速对接不同层次的各类需求、发现买卖双方的契合点,进一步有效地降低买卖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减少交易不确定性、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对于参与者之一的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其服务条线面广,客户分布度宽。一家大型的跨国事务所可涵盖各类大型产业集团和金融机构,按现有的网络,两家大型事务所的客户群可以涵盖大部分国际1000强集团公司。通过长期为特定客户群体提供审计咨询等业务,事务所与客户间已建立了牢固的信任关系和沟通渠道,能有效地帮助资产处置机构迅速对接相关金融资源和投资者。大型的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还拥有国际化网络和视角,其本身就是为跨国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而生,具备国际化合作的天然优势,各地的分支机构与当地的产业集团拥有密切深人的联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分布式、有弹性的网络,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为跨地域、国际性的资产买卖交易提供便利。除此之外,大型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以财务为主线的前提下,其他内部业务线间相辅相成、共同繁荣,拥有多方面的行业专家和交易顾问,合伙制企业的特点使其能够更灵活地组织、结合专业资源参与到某一项服务中去。
同样,对于参与者之一的大型跨国投资银行来说,分支机构已几乎遍布了全球所有区域的金融中心,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情况下,其交易量已有超越当地金融机构的趋势,随着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放,大型跨国投资银行利用其庞大的网络一方面能将海外资源引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能帮助中国企业、中国的投资者“走出去”在业务线方面,大型跨国投资银行通过汇聚专业的网络、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传统业务线外的兼并收购、资产管理、财务咨询、风险控制等国际业务体系也日趋完善。除此之外,作为交易模式、产品结构的创新和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大型跨国投资银行可为不良资产市场的投资者提供符合各自偏好的差异化服务,提升不良资产市场的多元化和灵活性,将不良资产“冰棍效应”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四)充分利用供给侧改革契机实施不良资产处置
银行业在净资产受侵蚀前,主要有两大手段内部消化坏账:一是贷款损失准备,2015年,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81%,贷款损失准备为2.3万亿元;二是营业利润,2015年银行业净利润为1.7万亿元,拨备前营业利润为2.7万亿-2.9万亿元,未来三年,即使不考虑业务规模增长和利润率提升,累计拨备前利润也可达到8万亿-9万亿元,贷款损失准备和未来三年拨备前利润累计10.3万亿-11.3万亿元,结合不良贷款转让和银行保全可收回的部分价值,基本可以覆盖潜在不良资产。此外,中国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为13.1万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45%,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10.6万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达10.91%,均远高于最低监管要求。即使在极端情景下,需要以净资产冲销不良资产,仍有一定的风险吸收空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本轮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与1998年中国坏账处置有所差异,一是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实体经济尤其是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中的优势企业,仍需要金融体系的资源支持。如果金融业的利润空间在短时间内被过度压缩,将会导致金融业资本补充紧张,进而可能影响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长,不利于经济转型。因此,在坏账处置中,仍然需要重视发展问题,鼓励金融业以新业务的健康发展带动存量风险的化解。二是当前政府部门的负债率高于1998年,并仍面临地方债置换的挑战。如果金融体系需要大范围依赖政府救援注资,客观上就会给政府造成较大的财政压力,导致救援成本上升。因此,在本轮供给侧改革中需要重视发挥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潜在资源的作用,与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共同化解风险。
首先,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能动性,积极处置自身坏账。
(1)鼓励银行调整信贷政策,及时压缩对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的授信,减少金融资源浪费。以美国为例,2007年4月美国第二大住房抵押贷款公司New Our House倒闭,当时第一大住房抵押贷款公司Courntrywide承受巨大压力。然而面对压力,Courntrywide的管理层没有及时止损,反而于2007年10月在公司内部提出“保护我们的房子”的口号,勉强支撑高风险的房贷业务,错过了减少资源错配,主动化解风险的黄金期。直到2008年6月Courntrywide才依靠美国银行收购完成重组援建,但全社会也因此付出了更高的代价。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国民生产总值、就业税收等各种考虑,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干预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决策。因此行业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信贷指引的宣传和贯彻,并对金融业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系统把控,加强与地方性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步调一致地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同时,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加强行业调研,主动调整信贷结构,防止新增资金金融已知的产能过剩行业。
(2)鼓励银行主动披露风险,以自有利润消化坏账。为鼓励银行主动披露风险,监管机构需要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从全球范围来看,在经济发展速度平稳的状况下,成熟市场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通常可控制在2%左右,但在经济下行期或大举改革期间,不良贷款率通常会升高至5%-8%然后经过儿年的时间逐步恢复,并且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将坏账率直接作为核心监管指标。此外,针对改革的重点行业,监管机构还可以考虑进一步完善坏账处置的程序,加速坏账出清。2013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放宽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标准,鼓励金融企业加快核销速度,及时处置不良资产,但相应的税收政策并不配套,自主核销只能做到税后列支。建议修改相关财税政策,在不良核销税前列支、不良贷款认定等方面赋予银行更多自主权,减少税负,真正鼓励银行加快不良资产核销。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也要配套建设企业征信体系,客观记录企业坏账核销的信息,并完善金融企业内控体系,作为未来风险定价的参考,减少部分企业有能力偿还却故意违约倒逼金融机构核销,而自身不承担信用成本的情况发生。
(3)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应积极提升投行能力,支持产能过剩行业并购整合。可通过提升自身投行能力,以并购贷款等形式支持优势企业承担债务式兼并重组不良资产,化解行业坏账。对于有能力进行行业并购重组并能偿还被收购企业负债的优势企业,可给予灵活的并购贷款授信规模和期限设计。证券公司立足于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应强化自身财务顾问和并购融资能力。加强产品创新,发挥夹层融资的作用,与优先级资金的提供者共同分层次分摊并购贷款的风险。建议监管机构支持有能力的银行、证券公等金融机构在投行能力上进行创新,简化相关流程,完善夹层融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
(4)对于信托、基金子公司等机构,可以参考商业银行不良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尽快完善非银金融机构项目处置的相关政策。目前,上述非银金融机构一方面仍承受很大的刚性兑付压力,另一方面还缺乏完善的风险项目处置制度和市场。风险处置仍依赖相关金融机构和融资方股东的个别行为,虽然监管机构已推出信托业保障基金等制度性措施,但整体上非银金融机构缺乏明确的坏账确认、分类、披露核销和折扣转让政策,资产管理公司等主体也缺乏明确的市场地位,难以常态化参与风险项目处置。建议参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尽快完善非银金融机构风险项目处置的相关政策。提升风险披露的透明度,引导机构建立标准化的处置流程;明确风险项目对外折扣转让的相关规定;引入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多种主体,提升风险项目的市场化处置能力。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化解非银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减少风险蔓延。
其次,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作用,鼓励发展多类机构和多种资本市场化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1)通过优惠政策鼓励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置.参考1998年的经验,资产管理公司在以债转股、产业兼并、债务重组等形式整合煤炭、钢铁等难点行业时,对其风险权重计算给予优惠,或是由相关商业银行提供低息的类政策性贷款,降低资产处置的资金成本。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和多种工具如优先股、可转债来补充资本,支持不良资产处置规模的扩大。税收方面,针对难点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设计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化解坏账风险。
(2)鼓励发展多类机构市场化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提升针对难点不良资产的价格发现和处置能力。专业化的不良资产投资机构和不良资产基金、夹层基金、特殊机遇投资基金和具有重整能力的房地产基金等,往往具有差异化的重整运营和价格发现专长。支持它们积极参与债务重组、兼并收购和运营重整,可加速难点资产的处置。以美国为例,虽然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直接救援了部分金融机构,但是危机后期的坏账处置整体上仍主要依靠私营机构。美国的橡树资本、孤星和阿波罗三大不良资产私募投资基金,2009-2014年从私营部门墓集资金730亿美元,前30大基金合计募集3180亿美元。以市场化的手段承接了美国金融业大量的不良资产和私募债务,并为投资者实现了良好的长期回报。建议国内市场以灵活的形式鼓励发展市场化不良资产投资经济,提升全行业的处置效率和能力。
(3)针对重点风险地区和阶段,探索开放不良资产处置一级市场的参与者和交易平台。相较于国外开放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国商业银行批量打包转让不良资产的一级市场目前仍局限于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近期成立的1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未直接向外部机构开放。但考虑到未来部分区域、部分行业可能会集中发生风险,导致金融机构在特定时期坏账转让压力增大,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时间尚短,不能跨区域经营,并且需要承担政策性债务重组的工作,仅依赖资产管理公司可能难以快速、全面地承接和处置大量不良资产。因此建议在重点地区和阶段,向合格投资者放开不良资产的一级市场。不过开放市场的前提是能妥善管理道德风险,例如依托金交所或互联网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控制道德风险。目前国内市场上已出现利用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及由资产管理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共同组建的不良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不良资产的公开处置。此外,部分商业银行也在尝试直接利用互联网渠道处置单户房产类的不良资产。交易所和互联网平台的固有特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公平和公正。因此,建议监管部门跟进明确相关平台的市场地位,完善挂牌、公示和交易的程序,使之成为市场开放的重要配套建设。
(4)探索ppp类经济合作的形式,依托财政资金撬动私营部门货本,发挥专业资产管理人的作用。以美国为例,2008年金融危机后,财政部从问题资产救援计划中拿出750亿-1000亿美元的资金,设立公私合资投资计划,收购不良贷款和证券。政府计划通过联邦重组信托公司和美联储与私人投资者合作,撬动私营部门资金,最大限度地运用纳税人的资金。计划推出半年后,2009年8家市场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共投入约73亿美元,财政部按1比1的比例配套投人资金,并且按1比2的比例通过财政部贷款147亿美元,在半年内募集294亿美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议探索利用地方产业重组基金的方式,由地方政府牵头募集资金,让有实力的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
再次,鼓励坏账处置模式创新。
(1)落实不良资产证券化,注重发挥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辅助作用。资产证券化工具本身己经比较成熟,但由于不良资产难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销售难度往往较高。在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支持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私幕基金、投资银行合作,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灵活设计符合市场投资需求的证券化产品。从交易结构和收益分配顺序上,注重发挥资产服务商的能动结合证券市场销售环境,考虑适当减轻银行作为发起人并持有劣后级证券时的资本压力。此外,结合中国实际,如果需要在境外市场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还需要综合考虑金融资产固定价偏差,价格过低出售的可能性。建议发挥H股上市的中国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在离岸市场的投资能力,有中国背景的离岸市场投资者适当认证券化产品的中间级和劣后级,积极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定价。通过结构化的设计和对配售的安排,减少国有资产以过低价格流失的可能性。
(2)探索设立银行集团内部主动隔离风险的“坏银行子公司”在危机大规模发生前,银行若及时在集团内部自主设立坏银行,主动剥离不良资产和不具有吸引力的业务,有助于银行及时管控和隔离风险,减轻财政负担。坏银行子公司形成不良资产池,通过规模化和专业化处置,其利润还反哺银行母公司。同时,坏银行子公司的经营能力建设对于最终成效非常关键。一方面,应针对坏账资产组合,进行定制化的分类组合管理,以英国某银行的非核心资产处置为例,可将坏账按照市场吸引力,逾期时间和所在行业进行详细分类,针对其他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夹层基金、私幕基金、房地产开发商等投资主体的不同偏好,设计差异化的处置业务策略,如持有到期、折扣转让、诉讼清收等。另一方面,要从组织架构、共享服务、人才队伍与母行形成协同,平衡坏账处置速度与价值回收的关系,建立高效的运营能力。
复次,要在控制有效资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重组盘活。在外部经济环境全面复苏的有限时间窗口内,提前控制有效资产是商业银行未来成功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关键所在。有效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即股权、不动产、应收账款、存货等。只有控制了有效资产,才能掌握后续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谈判过程中的控制权和话语权,拥有资本市场运作并获得超额收益的计划,从而具备重组抵债、转债的前提,为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业务规模奠定基础。在控制有效资产的基础上,应谨慎采取传统清收如诉讼等强硬措施,处理好不良资产处置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最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1)注重设计政府直接救援金融机构的综合机制,做到依怯救援。建议监管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从主管机构、救援主体、资金账户和退出机制等多方面,加强设计政府直接救援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依法救援,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政策成本。
(2)完善银行破产制度,在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谨慎运行银行破产重组。由于银行的特殊性,设立专门的银行破产制皮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如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障法》和《联邦存款保险改进法案》,英国的《银行法》、、《破产法》和《银行破产规则》。英美法律普遍基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审慎经营的行为监管标准,综合判断破产要求针对出现道德风险的个别非重要性金融机构,结合经济环境实现市场出清,为金融行业的长期发展塑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中国应完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谨慎运行银行破产重组,并支持存款保险公司、大型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实力的产业集团参与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重整与收购,减少政府部门的压力。
(3)借鉴国外企业破产清算和追偿的经验,加强法律程序和司法执行的效率,加速债权人回收现金。在中国,企业主跑路事件频发,地方政府不愿走破产程序、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长等现实挑战成为清理僵尸企业、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大障碍。可以借鉴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破产制度。以日本为例,在破产法改革的进程中,通过一系列举措提高破产执行效率。具体包括:扩大管辖法院范围,确保大规模破产案件得到集中处理;完善破产保全刷度,禁止一切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的行为,并将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处分委托给保全管理人;简化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设立书面投票与酌定不召开会议的制度;加速担保物顺利变现,明确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由破产管理人作为担保物变现主体,可不受担保物权的限制任意出售担保物;设计简易破产程序,对可分配金额财产较小的案例,实现程序的繁简分流。美国则将破产法的重点从强制债务人清算还债逐步转向鼓励债务人重整,以挽救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盘活重整不良资产。具体包括:若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未通过,允许债权人提出其他计划,重整计划顺利通过的可能性最大化;通过税收扶持等制度,降低重整计划执行的财务门槛;通过简化小企业与单一不动产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程序,降低此类债务人在重整程序中的费用和时间成本,从而提高其破产重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