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3年6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 50899-2013)[以下简称基本术语标准],该标准将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通用术语;3.价格和价值;4.估价原则;5.估价程序;6.估价方法;7.估价报告。与1999年原建设部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G B / T50291—1999)相比,基本术语标准更改了部分术语的定义,增加了部分术语名称,对具体的各项变化做如下的逐一对照:
一、养老地产相关政策
1.国家政策
发文时间 | 发文机构 | 文件名称 |
2002年 | 全国老龄办公室和发改委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
2006年 | 国务院新闻办 |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白皮书 |
2007年 | 十七大报告 | 报告中多次提及 养老相关问题 |
2011年 | 国务院 国办发 |
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 |
2012年 | 民政部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 |
2013年 | 中国社科院 国务院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 蓝皮书 《关于加快发展 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2012年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指导意见》 |
2.上海市政策
出台日期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2004-4-20 | 《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
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化 运作相结合原则,在全市进 一步推进深化居家养老服 务,结合实施社区助老“万 人就业项目”。 |
2006-10-20 | 《关于进一步促进 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 见》 | 着力打造与上海人口老龄化 进程相适应、与上海经济社 会发展相协调,服务方式多 样化、服务功能多层次、投 入主体多元化的新型养老服 务模式。继续执行和不断完 善养老服务扶持措施,如完 善养老床位一次性补贴机 制,继续研究老年人日间服 务中心的支持政策,严格按 照2006年《城市居住区公共 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居 住区养老设施,落实建设经 费,产权归政府,鼓励中心 城区老年人到郊区养老。 |
2008-1-28 | 《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 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 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 的意见》 |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贯 彻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 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 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 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 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 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 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 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等。 |
2011年 | 国务院 国办发 |
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 |
2008-4-2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鼓励 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点 的通知 |
老年人助餐服务点 |
2009-6-9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 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 务工作的通知》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是指本市60周岁及以上、 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 人,包括服务补贴对象和自 费服务对象。可申请服务补 贴。 |
2010-12-20 | 《上海市养老机构 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 |
明确扶持优惠政策,税 收与用地优惠,城市建设与 公用事业收费优惠 |
2012-10-2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本市“十二五”期间养 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 |
本市将优先发展以失能 生活护理为主的养老专业机 构,主要面向高龄、失能老 年人。《意见》首次提出养 老基本公共服务概念,首次 将养老床位任务指标列入政 府绩效考核,首次建立养老 机构统筹建设资金机制。各 区县政府作为本市养老机构 建设的责任主体,养老床位 占区域老年人口的比例(中 心城区不低于2.5%,郊区县 不低于3.5%)将被列入区县 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 明确十二五期间,纳入基本 公共服务的养老床位按16万 元/床位核定建设成本,补助 50~75%。 |
二、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
1.福利院模式
主要面向城镇“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确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养老的场所和各类生活、医疗服务。社会福利院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
2.敬老院模式
主要针对城镇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敬老院分公立与私立两种。公立敬老院通常建设费用由政府补助,运营费用向入住老人收取。私立敬老院无补助,自负盈亏。
3.老年公寓模式
主要面对健康老人和介护老人,一般有居家服务式公寓、护理式托老公寓和适合候鸟型老人居住的酒店式度假公寓。所有物业均以每月计费方式使用,只租不售。
4.养老社区模式
养老社区一般规模较大,除住宅用房外,还包括各类配套商业设施及医疗设施,通常拥有社区医院。
5.居家养老模式
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诸如送餐、洗浴等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后顾之忧。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6.家庭养老模式
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该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三、国内养老地产的开发模式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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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与社区共同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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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与 相关设施并 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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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与 旅游或商业 地产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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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与 国际品牌接 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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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以 其他方式转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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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阶段养老地产的机遇与困境
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预计到2020年中国养老产业将进入井喷期。该产业已成为保民生、增就业、促增长的新亮点。开发商万科、绿城、保利、复星、绿地、远洋等已开始涉足养老地产。新华、泰康、生命人寿、新华等保险公司或与开发商合作或积极囤地。红杉、云峰等金也闻风而来。各路资本在盛宴开始前,纷纷跑马圈地。
养老地产实现了品质地产和优良健管家服务的有机结合,从护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文体活动、餐饮服务到日常起居呵护,增加设施设备和精心打造专业管理团队。
然而伴随着养老地产收到越来越多业内外关注同时,也在发展上遇到了不小的阻力,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基本有以下几点:
1.在新政策环境下,可复制的盈利模式尚在摸索中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2014年4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在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规模、用地性质、建筑面积等方面都提出了细化意见。针对某些开发商以养老名义低价拿地,然后出售变现但不经营的行为。该意见提出带医院设施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次供地不得超过5公顷,不带医院的不得超过3公顷,从数量上减轻影响。同时也希望养老公寓能分散化,适应中国人居家养老的需要。意见还鼓励营利性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原则上以租赁为主。政府的出发目的是为减轻开发商的前期投资,鼓励相关资本以经营为主要盈利方式。用租赁形式取得经营用地,现在市场上缺乏相应的成功案例,该种模式还有待探索。相信当养老地产相关扶持政策越来越细化、明确、落实,各路资本会根据政策来制定合适的开发及盈利模式。
2.医疗服务设施、人员缺口及监管问题,养老社区不能和医疗服务做到无缝对接
养老地产是对专业性要求极高的综合性服务项目,简单说就是卖的是服务而不是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目前以保险公司为主)、运营商或医疗机构需要各司其职。通过实地探访,我们发现多数养老地产项目中,会设置类养老院设施为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看护、疗养服务。该种私营性质养老院是否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医护人员及护工的监管问题都有待明确。养老不是一家企业就能做好的事,需要医疗、教育、食品、娱乐、家政、法律、心理疏导各个方面的服务。
3.中国人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短期内无法改变
根据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做的关于老龄事业情况的调研报告,有88.7%的老年人将家庭养老作为首选。由此可以推断,郊区集中式养老地产市场需求较小,该类产品会以老年人第二住所或者候鸟型度假式产品出现。
4.养老地产的界限模糊,开发商努力寻求“擦边球”的机会
国土部最新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界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明确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才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此范围。但是在现实中,有些养老地产的项目是多种功能的混合体,所以给了某些企业“讲故事”的依据。究竟如何界定、执行力度等都有待观察。
结束语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且老年人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养老金含金量和可支配的绝对值较高,加之老年人的消费理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都
将共同为整个养老产业化发展带来商机。
我们可以发现,从前两年的讨论,到这两年一批先锋项目的建设运营,国内养老产业发展飞速前进,遍地开花。与此同时,国家政策也在全面配套,覆盖了全社会的养老体系,这种体系涵盖了金融、医疗、房地产、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
但是,相比前两年的商业地产大潮,养老地产作为当前最热的一股风潮,泡沫起来的速度会更快。能够享受趋势性市场红利的时间更为短暂。原因有三:第一,商业地产是针对全年龄阶层的产品供给,而养老地产只锁定在60岁以上人群。第二,中国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观念是新型养老项目最大的冲击。社会观念不转换,养老地产整体机会不大。在这点上,政府文件精神表述的更为准确。严格意义上说,养老地产并不是必需品。第三,医疗资源是稀缺品,抢完了就没有了,短期很难复制量产。相比商业服务业需要的专业化程度,医疗及护理服务业是个极其小众的行业。没有专业人才支撑的养老项目只能昙花一现,远期难以为继。
如同商业地产,新型养老地产都是需要通过长期运营才能确定成功与否的产品,目前各类模式和项目案例还尚待观察,现在论成败,时间还过早。